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散装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的开展,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一些超市、商场、小卖部等散装食品销售点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开展了一系列排查。
经现场调查发现,上述部分散装食品销售点存在散装食品标签仅标明了食品名称和价格,没有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食品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不规范行为,即食熟食裸露放置未设置防尘防蝇等卫生设施、销售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等引发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
据此,该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立即采取行动,分别向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和海陵分局发出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和整治的检察建议。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和海陵分局在接到该院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成立整改工作小组,在辖区内开展了散装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在本次整治行动中,高新分局检查经营主体290多户次,制作散装食品标识牌约400多张发送给经营户做样板,责令散装食品经营户整改41户次,立案查处11家;海陵分局检查经营主体400多户次,制作散装食品标识牌约800多张发放给经营户做样板,责令散装食品经营户整改30多户次,立案查处3家。两区经过持续一个多月执法与宣传相结合的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巩固整治行动成效,保障2022年新春佳节食品安全,该院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并与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和海陵分局分别举行了散装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该院对高新分局和海陵分局所做的一系列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对仍存在的一些执法难的问题,该院也表示执法应温度与力度相结合,建议建立长效机制,由点到面铺开,常抓不懈,努力营造安全可靠的食品环境,共同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江城检察)